1.持有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持有A、B类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4.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1.身份证明原件
2.收存接受教育的凭证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一寸白底彩照1张
5.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交警部门车管所办公大厅办理年审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材料合格通过者给予办理手续
德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3段76
电话:0838-2603781
绵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德阳市绵竹市回澜大道311
电话:0838-6902029
罗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德阳市罗江县万安北路64号
电话:0838-3201339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